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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借貸】如果您要參與網路借貸要注意什麼?

何謂「網路借貸平台」,是一種新型的金融模式,「網路借貸平台」可以通過第三方的「P2P網路平台」來撮合貸方及借方。

【案例一】

  張先生在某P2P平台上與出借人達成借款協定。根據平台與張先生簽訂的《借款<借款服務協定>》之約定,張先生負有按時向出借人還款、支付利息的義務,及若逾期還款需支付逾期手續費及逾期管理費的義務。同時,根據平台與出借人簽訂的《借款<出借服務協定>》之約定,平台使用還款風險金向出借人支付本息後,出借人即將風險金補償部分相應債權轉讓給平台。張先生在還款期屆滿後仍有本金尚未歸還,平台已用風險金向出借人支付本息,即原債權已經轉讓。現平台訴至法院,要求判令張先生償還借款本金及罰息。

  【案例二】

  李先生在某P2P平台網站上進行理財投資。經該平台介紹與擔保,李先生共進行三筆投資,該P2P平台償還其中兩筆投資後,剩餘本金和利息未按期支付。現李先生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平台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並承擔對網頁公證的公證費。

  所謂的P2P網路借貸,是指借款人如需借款,向P2P平台申請借款,平台對其進行審核並發佈借款公告,出借方通過在平台上投標,將錢通過平台借給借款人。約定期限到期後,借款人通過平台償還本金及之前所約定的利息。

  現用的,我國法律尚沒有關於網際網路金融的明確規定,我們僅將P2P平台定義為民間借貸。但若故意以高利率吸引他人出借款項並將資金用於套利的或是以欺騙手段騙取他人出借款項的,將構成犯罪,應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P2P網路借貸作為網際網路新生事物,其發展面臨著系列法律問題,其參與者在受益於網際網路經濟的資源共享便利之外,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第一、選取資質合法、註冊透明的P2P網路平台。

  網路上充斥著大量的P2P網路平台,關於年化收益率、借貸效率、信用率的宣傳亦是天花亂墜。借款人和出借人在選取網路平台時應當謹慎考慮、充分考量。仔細檢查核實網路平台的資質和註冊訊息,一定要在註冊訊息透明和合法的平台上註冊。

  另外,正規平台都不會自己私設資金池,而是會選取有影響力的第三方機構托管賬戶或做擔保。如果是公司自己私設資金池的平台,大家出借時就要多留點心眼了。關於借款利率或是投資年化收益率的約定如果過高,出借人也應當提高警惕,慎重判斷其真實性和可靠性。

  第二、仔細閱讀P2P網路平台中的電子合同和關聯政策規定。

  由於網路借貸是以網際網路為媒介,網路借貸的整個過程都離不開電子資料的資料支援。出借人和借款人雙方在平台上註冊帳號訊息、發佈借款需求及還款能力信用狀況、配對雙方需求、簽訂電子借款合同、款項的交付及還款整個過程都伴隨著網站上的電子資料。

  因此,出借人和借款人對電子資料的閱讀並慎重勾選,關係著雙方權利義務,具有重要意義。對於網站的政策規定、格式的電子合同和協定、參與者應全面閱讀,之後的勾選操作即意味著合同的成立,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即成立。電子合同中的借款金額、借款時間、利息、借款人的身份訊息、還款能力、擔保模式等重大訊息更應引起參與者重視。對網路上的電子證據和合同,當事人應當妥善留存保管,必要時應截屏以應對之後可能發生的糾紛。

  第三、理性判斷P2P網路平台扮演的角色和承擔的責任。

  從法律關係的角度來看,P2P網路平台具有多重角色。通過閱讀網站上的政策和電子資料,可以判斷平台大致性質。其一是純粹的居間中介平台,僅僅為平台上的出借人和借款人提供借款配對服務;其二是債權轉讓的受讓方,當借款人逾期未償還借款,P2P平台用其風險準備金向出借人償還後即受讓出借方對借款人的債權;其三是承擔擔保責任,根據法律規定,網路借貸平台的提供者通過網頁、廣告或是其他媒介明示或是有其他證據證明其為借貸提供擔保,出借人請求網路平台的提供者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出借人和借款人在網站上閱讀完畢關聯政策,應當對P2P平台承擔的責任瞭然於胸。當發生糾紛時,應當立即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來源:經濟參考報|編輯:許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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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是Person-to-Person,是一種「點對點」的概念。過去我們聽過的P2P多是在音樂與影片下載,透過這樣的方式我們下載音樂時不需要到iTune音樂商店,只要透過P2P的檔案下載軟體,就能下載別人電腦上的音樂檔案。意思是如果有10個人分享周杰倫的「牛仔好忙」,我們就可以在網路上直接從這10個人的電腦裡下載這首歌。

現在這樣的方式也擴展到金融借貸上,「P2P金融」是一種新型的金融模式。P2P金融可以通過第三方的「P2P網路平台」來撮合貸方及借方,讓想借錢的人可以透過這個平台借到錢,同時也讓苦於目前低利率的投資人,取得一個用高利率將資金貸款出去的管道。傳統的金融借貸主要是透過銀行這個管道,想要存錢的人將資金存到銀行,想要借錢的人則到銀行去借錢。但目前利率被人為壓的很低,對於銀行來說貸款能收到利息很少,而放款出去的風險卻沒有因此而下降,使得銀行放款意願低落,並使銀行失去了金融仲介的功能。「P2P金融」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蓬勃發展起來,這個方式直接繞過了銀行,每個人都可以扮演銀行的腳色借錢給別人。但其實金融業是特許行業,是受到金融主管機關嚴格監管的,這些「P2P金融」卻不受到監管,是新型態的地下金融,用華爾街的術語說就是「影子銀行」。

P2P金融在各國蓬勃發展,以美國而言,美國最大P2P網貸網站Lending Club甚至已經在2014上市,從該網站買入貸款的機構中也包含許多銀行,截至去年12月,Lending Club貸款額達到30億美元,而上市後公司價值高達15億美元。

在大陸,過去因為大陸為避免企業倒閉,為許多高風險的貸款保底,因此投資人習慣於高利率且「無風險」,而對於借款人來說大陸融資貴且融資不易,所以P2P網貸平台成為放高利貸與借高利貸的管道,並快速的發展成長。甚至有「團團賺」這樣的商品出現,這樣的商品集合多人的資金並且投資在多個P2P貸款上以分散風險,以取得7%、9%、7~16%等穩定報酬。

P2P金融是一種新型的貸款方式,在銀行不敢放款的歐洲,也想擁抱這樣的貸款方式以期活絡經濟。但新型貸款方式通常伴隨重大金融風險,過往所有的金融危機都與過度借貸、不當借貸有關。P2P金融可預期是將會持續蓬勃發展與成長,相對可能衍生的風險需要有意識的去留意。

有一個與P2P金融類似的產業是Uber,在科技的進步下,每個使用者可以跨過銀行、計程車行、iTune這樣的中介機構,使得廠商直接面對消費者、貸款人直接面對貸款人,讓服務與商品購買的成本降低,這個趨勢會在各行各業展開。
P2P金融既然可預期會高速發展,對於Trend Following趨勢跟隨的投資人是個好消息,這些新興的企業與新上市的股票,有許多都會大漲特漲,在成長到幾個相同類型企業開始彼此競爭的時候,有幾家又會因為被淘汰而大跌特跌。簡單來說,這裡面會有很多飆股,但也有很多飆股最後只會是曇花一現,最容易參與投資的方式是,成為一個趨勢投資人。
跟股票談談戀愛可以,不合適的時候記得要散,如果一輩子在一起那會下場淒涼。

理奇資產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 潘信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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