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消費者不喜歡電子廣告信,卻喜歡免費的電子書
一般消費者不喜歡電子廣告信,卻喜歡免費的電子書
在實體出版之前,就已經開始以電子書的形式開放下載,估計大約兩個月的時間可以累積5000次下載記錄。
如果加上其它合作網站的下載次數,保守估計已經被下載超過10,000次,如果將下載次數當作發行量,那《行銷廣告書》應該可以算是暢銷書了。
那麼很多人會好奇,為什麼可以暢銷賣錢的書卻要用電子書形式任憑不特定的瀏覽者下載?這就要來說說電子書行銷的技巧。
如果效果要好,甚至於出錄影帶或CD,我還是會先用電子檔的形式讓瀏覽者隨意下載,而且不會要求使用者登記任何個人資料,因為就我的創作來說大約每天就會有新的創意,換句話說這個電子書幾乎每週都可以有最新版本。
如果讀者喜歡我的文章那就會期待「完整閱讀」這本《行銷廣告書》,但是如您所預期的,總是會留幾篇最精彩的「私藏品」只會在實體書籍出現,不會公布在電子書或網站免費瀏覽,所以如果真的要「完整閱讀」《行銷廣告書》,那讀者就會為了這幾篇「私藏品」付費購買這本書,所以結果是一樣的,因為讀者支付了一樣的費用買了相同的產品。
用電子書行銷除了可以在整本書完成以前就開始作宣傳的好處以外,還可以有「擴大宣傳」的好處。
例如您下載了《行銷廣告書》的電子書,如果覺得好看,你可以馬上透過E-MAIL轉寄,而且是在很方便且合法的授權底下進行這件事情。
但是如果你買了實體書籍就沒有那麼簡單了,因為你必須把這本實體書送給其他人,或者非法的影印之後透過郵局寄送才可以達到傳遞的目的,對作者來說那樣的宣傳效果太慢了。
因此電子書除了「宣傳」的功效,還可以「擴大宣傳」。另外就複製的成本來看如果這本書出版的時候頁數將會是250頁左右,定價也是在NT$250左右,那麼讀者如果想自己用印表機將電子書列印出來,就會發生成本高且品質不好的情形,兩相權衡之下,我相信讀者若想要保存這本書,還是會願意花錢到書局買的,甚至於還可以找作者簽名。
最近經常聽到有歌星將唱片中某幾首歌以電子檔形式供聽眾免費下載,這就跟利用電子書作宣傳是一樣的道理,你可能會為了某一首歌去購買整張唱片。
當消費者對於智慧財產權的尊重已經蕩然無存的時候,其實真的要靠賣書或者賣唱片來維生,大概不是很好的產品策略,就作家來說,如果知名度夠、深度也夠,那被聘請為顧問或演講的收入大概比寫書的版權費用來的豐厚。
所以當書已經不適合當產品的時候,轉個方式把產品當作通路不正是創意行銷的一種嗎?
行銷智慧:當通路已經變成某些企業的產品時,產品也可以變成另類的通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