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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網路行銷的新轉機)

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網路行銷的新轉機)

『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草案在立法院審議中,很快就會通過立法(行銷業者請注意)
我的教學是:【電子報ePaper網路行銷教學】,不是教【亂發電子垃圾信】
相關的文章,請看我的教學課程及網站文章(請不要混為一談!)



一.新草案對於發信上的合法範圍:
  發信者要在主旨上加註商業、廣告的明示的字樣,讓收件人可以清楚知道這是什麼信件這是最基本的標準。
如果你希望再發給這個人,那除了提供【免費】的退訂方式之外,最好可以在加一個願意接受廣告信的機制。
這樣你就可以重複的發送同類型的廣告當收件人,如果收件人未開信或是沒有回應,均不可以重複發送相關內容。

二.濫發電子信的標準究竟是什麼?
濫發電子信是未經收件人同意的名單。
當你超過了合法的範圍,也就是說同一個收件人你重複發送多收,經查證後,發信人、委發人、以及提供濫發的供應者,都要連坐。
這要是嚇阻名單買賣的行為,其實這一條最大的問題是多數在賣名單的業者,都是使用隨機產生的帳號來充數欺騙購買名單者。
這樣會照成大量的退信會浪費網路的相關資源。

三.這『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的法令過後,對業者會不會有很大的衝擊?
代發業者他們基會規避這樣的法令,因為他們也要吃飯,代發業者就會使用各種方法來逃避查稽!反正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過應該還是會有所收斂)
會迫使代發業者接受不正常的廣告業務像是代款,色情廣告,非法藥品,使用中繼proxy的方式跟本無法追蹤來源,而這些站也不會架在台灣!
光是要找出來必須透過國際性的合作,這對台灣來說並不能根除濫發問題,反而這場戰爭是遲早要打!
對合法的中小企業,必將導正為有內容的【電子報ePaper訂閱與發送】,社會將更加進步。

isp垃圾信的擋信機制將更成熟,法令規範isp業者重視擋信機制,讓一般民眾收信更愉悅,免除被垃圾信捎擾的厭惡感。
這樣要將廣告發進收件夾是十分困難的,當法令一過可能只有二種途徑:
一:花大錢委託專業代發,做委發的動作,但必須符合法令的前題之下,可能採用大量發送的方式進行
二:自己建立【電子報ePaper發送系統】,建立訂閱機制及退訂閱功能,會員制度與族群行銷必將受到重視!

在法令通過時,建議入口網站或是電子郵件服務業者,開放白名單機制以及廣告內容的查核。
可充分遏止亂發廣告垃圾信的歪風,一些『阿理不達』的業者,就很有可能放棄這類的行銷模式。

四.那代發業者的角色是什麼,不用罰嗎?
當代發業者,如果達到濫發標準,那同等為幫兇,就要罰!
而代發業者有監督輔導的相關的責任以及義務,所以代發業者必須要更懂得相關的法令,主要罰鍰的還是發信人,代發者要受連坐處份!

五.那今後要用E-Mail行銷對策是什麼?
在主旨上加上adv或是廣告等標籤,在廣告內容中,加上了退訂機制
政府的目的主要是減少不必要的資源浪費,所以是減少發信量,提高發信品質,並且提高客戶群的精準程度,把廣告送到有須要的人手上!
最好不要是:只要廣告版面的廣告信,而是人人都會喜歡的:有內容精心設計之電子報,甚至還會主動告訴親友訂閱呢!

六.那這『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法令實施了嗎?
『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目前是草案!但草案很快會通過,我想實施的距離可能也不會太遠!

七.我們如何看待目前廣告信的問題呢?
當你打開你的信箱有接近八成多數為,非法光碟,色情廣告,非法藥品..這類廣告最多,真正在合法的商業廣告其實不到二成。
在其他的資訊新聞官方網站也都有提出相關問題!法令的推展以及條文,規範這類的廣告內容。
每100萬封的廣告信中,只有不到10萬封的廣告是合法的商業廣告,而在這10萬封的廣告有多少掉進了垃圾信,成了無效廣告?
所以在網路上搜尋E-mail的行銷關鍵字大多是代替發信業者,很少人去研究【電子報ePaper行銷】。這也是我開【電子報ePaper發送系統】教學的主要原因,社會在進步所以行銷的技術也要更高超更有人性才對!
【電子報ePaper發送系統】教學密訓基地_總教頭常說:網路行銷不止是一門『技術』,同時網路行銷它也是一門『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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